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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馆子呢,把人也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
她和元颖经常坐在马里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
今儿又是个黑风高夜,两人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央乌央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卫生纸,荡浪程度不亚于那夜总会喏。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立横兴致来了,竟然要了个街边卡拉OK,拿起话筒一声吼,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哟!”
好!街边的食客都为小姑娘叫好!
立横还抱拳向大家谢意!
哎,出风头撒,被人盯上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