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洛氏南归! (第1/2页)
洛苏站在苍山上,望着伴水而出的一道道勤王令。
杨广大概应该感谢突厥人来的太快,宇文述派出的使者许多都被截杀,于是天下忠正之士,还未曾被杨广自己亲自拿下。
还有人可以来救他。
李世民在路上。
他骑着马,望着近在咫尺的雁门,心中没有畏惧,马蹄声下,烟尘起处,他只是忍不住回想起,在长安时,一群人在夜空下聊起杨广,他的姐夫洛玄夜曾经问过他们这些兄弟一个问题。
日后将要以何等面目和态度,去对待杨广这个君王呢?
兄弟们答案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直接造反,李世民记得自己没有说话,洛玄夜问他,“二郎,你觉得呢?”
他是怎么说的呢?
李世民记得自己躺在山坡上,嘴中含着一根青草,“隋前关陇高门多败落,父亲幼时,祖父便已薨逝,若非文皇帝与故皇后的照顾,李氏如今又在何处呢?
昔年无双武襄侯洛世,戾帝亲近,他为天下苍生计奉天靖难。
最后带着汉戾帝的子女,黯然远走西域,不曾履足中原,数遍汉朝,无双武襄侯是大忠大义之人。
君王犯错应该规劝,这是臣子的本分。
不可愚忠。
不可不忠。
如果有朝一日,杨广遇到危险,我大概还是会去救他,以全君臣之谊,以卫天道纲常。
事了,苍生在上,便由不得一个祸乱天下之人,安坐天子之位了。”
军刀振作,意气纵横,铁蹄声声疾,军士未曾息。
洛苏在这里待了几日,眼见四处烽火狼烟,眼见道道土尘而起,旌旗漫布,又见雁门防守极严,便知杨广未曾死去。
“勤王之诏令下,一人之命遂归,但天子之威,天子之心,却黯然破裂,杨广,瓷心瓦身,又怎能经得起这等摔磨,他大势已去,只等天翻地覆,沦为刀下之鬼了。”
洛苏给杨广判了死刑。
这世上的独夫君王有许多,每一个想要有作为的君王,都有成为独夫的潜质。
百千年后,这世上出现了和汉戾帝相似的人。
亦或者,独夫总是相似的。
独夫之心,日益骄固,概莫如是。
但独夫到杨广这种程度的,洛苏可真是闻所未闻。
杨广回头的机会实在是太多了,但凡有一次他不那么独,但凡有一次他不那么一意孤行,隋朝就不会陷入二世而亡的境地中。
“玄镜,走吧,我洛氏的儿郎们要回来了。”
……
洛氏南归之路,并不简单。
隋朝军队北进亦极难,纵然无有辽东国为敌,但还未曾出辽东国地界,士卒逃散者,就已经十之五六。
远山苍翠间,众卒伍蹄落尘扬,艰难前行,数不清的大车,大车上是辎重,布帛,厚衣,粮食,应有尽有,因为没有驰道,车辆几乎每隔段数便有坏于草道上的。
观王杨雄眼见风卷云聚,乌黑暗沉,山川草木盛放,却是生人所不该踏进的绝地,风云突变,眼见狂风暴雨便要凛冽而至。
众军连忙支起行军大营,杨雄见得那黑云大聚,雷声滚滚,电如龙蛇,雨水若天幕,落在那草木间,几乎瞬间陷下去。
他望着那些在雨幕下摇曳的大车,上面蒙着的油皮纸有不少已经被吹起,那些木质的轴本就不堪重负,有直接轰然断裂的。
杨雄刚刚探出头去,便被雨点打湿的脸颊,掀起一些泥水来,让他从未觉得如此狼狈。
“为何要远征凛冬?
纵然能到那座凛冬城下,又能剩下多少人呢?”
杨雄陷入了深深地怀疑,“当年那個英明神武的晋王,到哪里去了?
大隋啊,难道真的会灭亡吗?”
他是大隋的宗室,正一品的亲王,他如何能忍心见到大隋的天下走到现在这个地步呢?
……
洛氏南归,自然不是所有人一起走,第一批是敢战士等最为精壮的人南归。
经过这么多年的断绝,凛冬城荒原难行,周围甚至没有人车行走压出来的道路。
只有长满荆棘和杂草的天然道路,一千五百敢战士既是南归,又要负责略微开路。
辽东这片天,永远都是宛如澄澈明镜的蓝,眺望着那恢宏的山脉,宛如腾龙的山岭,苍翠碧绿的山头。
路上杂草丛生,甚至有及至腰际的,杂草上有往年落下的树叶,愈往下就愈深黑,腐朽。
横拦在面前的荆棘更是不知道有多少。
敢战士们手中纵然挥洒汗水,也只觉振奋,返回中原,等了多少年啊,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洛氏出行,自然和隋朝军队不同,不会使用那些注定损坏的车。
自凛冬城出发,沿着河流长白山脉一路走。
一路之上,海东青高飞,唳声不绝于耳,它们是天空的霸主,山君咆哮随行,此起彼伏的呼啸之声。
……
在辽东这片土地上,无论是辽东国中,还是辽东国未曾统治到的地方,这里没有疆域的概念,只有影响力以及势力范围。
这里大片的土地不适合人类生存,没有开发,没有道路就没有村落,没有定居的村落,那么方向就是盲目的。
这里实在是过于地广人稀,表面上有无数胡人部落生活在这里,但实际上大多数的胡人部落,便是连续走十几个日日夜夜也见不到。
洛氏向南,隋军向北,实际上是很难见到的。
但无巧不成书。
长白山下,江河之畔,杨雄率领的隋军,和洛玄星率领的敢战士相遇了。
极目远眺,是巍峨的雪山,山头一点白,其下石质漆黑,山林苍翠,耳边是潺潺的山流,而后是滔滔未曾有人烟踏足的河流,川流不息。
双方隔着支流小溪对视,隔着平矮的小山相望。
真巧啊。
他们都这样想着,下一刻——
刀枪出鞘!
弓弩上弦!
马蹄踢踏,尘土飞扬!
残阳将落未落,如血赤红,剑气长啸马长嘶,在天下间所响起的不再是越过高山的风,不再是河中奔腾的水。
而是燃烧的热血,是利刃划破空气时的寒声,敢战士骑在马上,胯下的马不住踢踏着,扬起阵阵尘土。
数百人持着弓弩在前,一半敢战士给另外一半敢战士披甲,手中马槊挂在马身侧。
这是隋军第一次见到敢战士,这是杨雄第一次见到敢战士。
当那七八个圣痕闪耀的人出现在阵前时,所有人都知道,那就是真正的洛氏嫡系。
当那杆随风飘扬而起的金红色凤凰王旗高高升起时,当那个大大的洛字出现时,杨雄心中有些不安。
凤旗之下,敢战士横列,如今的敢战士不仅仅有洛氏,还有那些其余姓氏的子弟,无数年通婚下来,一次次大事经历,最终灭胡结束,凝为一体,无论从血脉上,还是从文化上,以及对素王的信仰上,其实完全没有什么区别。
洛氏在辽东渔猎了这么多年,在风霜寒雪中锻炼出的雄浑体魄,几乎要比隋朝的军队高出一个头,那种上山下水锻炼出的悍勇之气,简直宛如野兽一般,仿佛随时要择人而噬。
“吼!”
此起彼伏的虎啸声在山林中响彻,在所有隋军惊恐的视线中,在山头上,在洛氏那些人身边,一头头山君咆哮着。
这!
成群的军队当然不惧怕野兽,但面对身长数米的山君,依然有天生的畏惧,最畏惧的还是洛氏,为什么能够驱使这种恐怖的野兽。
杨雄率领着二十万大军前来凛冬城,但是到了现在,所剩下的已经只剩下不足八万。
七万余人,战兵不过两万余人。
隋军展开的战场极长,而在双方相遇的战场上,展开这么大的阵型,于敢战士而言,不过满是破绽而已。
杨雄于阵中,使数十人高呼,“大隋观王杨雄。
奉大隋天子诏令,着凛冬城洛氏,入大隋为臣,着凛冬洛氏女,为天子皇妃。
从,高官显爵,荣华高显。
不从,追山踏海,诛灭阖族。
兹尔洛氏,钦哉。”
一遍遍的向洛氏这边传来,敢战士中顿时骚动,满是愤怒之色,这世上从来没有人可以侮辱洛氏,胆敢如此做的,唯一的结局就是死。
洛玄星并不想和杨雄打嘴炮,他只是抬起手中马槊,高声道:“凛冬洛氏。
尊奉文公老祖之命,南归中原,隋室杨广,祸乱天下,于中原称独夫,于天下为大害,我等素王后裔,当为天下先,翦除隋室,革除天命,讨伐独夫,义不容辞。
倒戈者免死!
力抗者难活!”
一千余敢战士齐声将这番话送回去,听着杨雄以及隋军脸色大变,果然如同传说中一样,洛氏旗帜鲜明的要推翻大隋的统治。
杨雄高声喝道:“洛氏,真乃我大隋第一号反贼之族也,今日怕是不能放你们南归了。”
洛玄星望着这片杂乱的土地,面无表情道:“让这里变成那些妄图反抗的隋军的葬身之地吧。”
……
对于隋军来说,这是一场噩梦。
杨雄以为自己会遇到一场硬碰硬的战争,但并不是,在他下令士卒向前的时候,洛氏只是瞧了他一眼,然后就各自化整为零散去。
洛氏神出鬼没,战斗力极强,只需要百人小队冲阵就能够肆意在隋军的薄弱处进攻。
仅仅两天,隋军就已经有了流散的感觉。
这里有曾经胡人留下的建筑残垣,大多是临世搭建的低矮建筑,昨日又下了一场小雨,将弥漫的尘土冲刷了一遍,遍地的雨后荒草丛丛,各种动物在林间出没。
在每一处的草丛中,都有坑洞以及尸体,都是隋军所留下来的,隋军一次次的崩溃,造成了极多的伤亡,大部分都是逃命时践踏而死。
杨雄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战斗,好在他很快就不需要遭受这样的折磨了。
在他疲累到极点时,洛玄星亲自率领三百骑兵,突袭了他的帅旗,堪称砍瓜切菜般的将杨雄斩于大纛下。
“遵从素王者,得享大光明。”
洛玄星举起手中马槊,面无表情,声音中却满是寒意。
敢战士们手中高举马槊,齐声高声颂唱着,“素王的神灵在天上,赐予子民大光明。”
如果有人不愿意,他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他,在凛冬城生活了数百年的洛氏,依靠捕猎存活的洛氏,族中几乎没有心慈手软之人。
从巍峨的高山之下,到不息的江河之畔,在苍翠碧绿的林间,在潺潺流血的尸体旁,在泥泞的水坑边,无数人如同潮水般跪了下来。
丢掉武器,除去铠甲,低下头颅,跪在地上,双手高举,一道道零散的声音传来,这些声音在空中飘着,散着,最终合为一道响彻辽东的高声。
“素王的神灵在天上,赐予子民大光明。”
洛玄星等人的马蹄声不息,转瞬而过,从无数跪在地上的士卒面前冲过。
“整军,向南!”
现在要南归的,不仅仅是一千多敢战士,还有将近四万人的原隋朝军队了。
这何尝不是一种异类的得道者多助呢?
……
洛氏率领着数万大军过境辽东国,没有遇到任何的阻拦冲突,洛玄星还派人前往辽东城,邀请辽东国贵族一起前往中原诛杀杨广。
当洛氏的使者前往辽东城后,辽东国中的贵族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派。
以汉人为主的一派,反对进入中原,认为守住现在的辽东国,做土皇帝最好。
而且现在的辽东没有当初那么冷,气温大概只比数百年前的蓟城略冷一点,不至于如同当年的燕国,直接抛弃祖地进入中原。
洛氏喜欢诛杀独夫,那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中原人怎么样都和他们没关系。
本来就因为隋朝的征讨,损失惨重,现在好不容易和平,就不要轻易挑起战事。
但以胡人为主的一派,认为应该跟着洛氏进中原,这些胡人贵族的目标很简单,就是想要从洛氏这里拿到诸夏人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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