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铁锤! (第1/2页)
少年笑容依旧灿烂。
如微风拂面一般拂过人的心底。
只不过带来的并不是春风和熙,而是寒风的凛冽。
男子望着面前的少年,嘴唇紧紧的抿在一起。
此时此刻,他又如何敢多说一个不字。
眼前的少年郎,身旁能有蓝采薇这样的美人相伴,而且其亡父死在蓝玉怀中,必然是永昌侯的挚友。
自己这样的升斗小民,又如何敢招惹这样的大人物。
况且身边这些百姓,已然已经被少年蛊惑。
怕是自己多说一个字,就会纷纷跳出来弄死自己。
男子的嘴角似乎咬破了,缓缓的渗出鲜血。
他抬起头,冷然道:“你说的不错,我的仇恨,确实不应该冲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来,我愿意放过这个女孩,但是我依旧恨那些元人!”
这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感同身受这种事情。
不过方静之却理解眼前的男子。
灭门之祸,这样的仇恨就自己这逼逼两句就能放下,那自己估计能站在释迦摩尼的脑袋上撒尿了。
而且大明百姓对元人的仇恨,几乎是刻到了骨子里。
要怪也只能怪那些元朝勋贵在中原作孽太多了。
方静之虽然并不仇恨元人,但不代表他是个和平主义者。
恰好相反,方静之觉得,自己也是有点元首基因的。
封狼居胥这事,他还打算掺和一手呢!
毕竟,没有那个男人能拒绝冠军侯这个称呼。
方静之冲着男人点了点头,轻声问道:“叫什么名字,娶妻生子了嘛?”
男子一愣,微微皱了皱眉头,但还是低声说道:“王大牛,已经有两个儿子了!”
方静之看着男子,大概二十几岁的模样,放在后世,还是大好的年纪呢,没想到在大明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
不过这年代大家结婚都早,十三四岁就结婚生子的也大有人在,倒也没什么奇怪的。
方静之道:“想报仇?”
男子点点头,正色道:“如何不想,做梦都想。”
方静之道:“带上你的家人去钟山县蓝家庄子吧,到时候去找一个姓王的管家,就说方少爷安排的。”
“到时候让他安排好你的妻儿,若是真的想报仇,就去钟山千户所当士卒吧!”
男子有点懵逼。
钟山千户所,这千户所是干什么的。
看着男子还在发傻,李景隆倒时有些急了,轻轻的一脚就踹在男子的屁股上。
“你小子算是逮着了,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谢谢我这兄弟啊!”
“也不怕告诉你,我这兄弟便是蓝家庄子的庄主,如今庄子上的庄户那可是吃肉都挑着吃,挑肥拣瘦的,你的妻儿送到庄子上那是享福。”
“至于钟山千户所,那千户官便是我这兄弟,如今好多神策卫的士卒想要调到钟山千户所,结果通通被永昌侯赶走了,知道为什么吗!”
男子有些懵逼的摇摇头:“不知道!”
李景隆道:“因为钟山千户所练得最狠,吃的最好,便是钟山千户所的狗,都必要比神策卫的更肥更壮,咬人也更疼。”
“就这样的好地方,升官发财那还不是肯定的事情,蓝帅可是亲口说过,钟山千户所的兵,远胜神策卫。”
“你小子若是能在千户所待下去,说不得能某个世袭的小旗官也说不定。”
“总之,我兄弟愿意让你去,你小子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男子依旧有些不敢相信,别说男子了,旁边的百姓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钟山千户所有这么厉害,神策卫这样的精兵都不如,这不是在吹牛吧,怎么自己没听说过?
还有蓝家庄子有这么富裕,庄户们吃肉还挑肥拣瘦,这肯定是在吹牛逼,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地方啊!
这俩年轻人,真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推荐这年轻人玩呢!
男子看着方静之,磕磕绊绊的问道:“这,这位少爷,您说真的,小人的妻儿真的可以吃上肉,小人也能做世袭的小旗官?”
方静之耸耸肩,看着男人说道:“不知道,但是你妻儿去了蓝家庄子,只要愿意好好工作,吃上肉,孩子能读书一点问题没有,至于你能不能做小旗官,那就要看你敢不敢拼命了,钟山千户所要的是狼不是狗!”
男子顿时就来了精神,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激动地说道:“少爷,俺是狼,俺肯定是狼,俺不吃屎的,俺这就带着妻儿去钟山县,俺去从军去。”
方静之笑着拉起汉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去吧,好好练,有朝一日,必然有你亲手血刃仇人的时候。”
“多谢少爷,多谢少爷……”
男子连连致谢,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有蓝家小姐在,这位少爷定然不会欺骗自己才是。
方静之回过头,就却发现蓝采薇李葵儿正愣愣的看着自己。
那眼神,就很古怪!
小采薇也就罢了,毕竟是自己内定的媳妇。
葵儿好兄弟,你这个,只能说,自己动手解决吧!
方静之道:“你俩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蓝采薇揪了揪方静之衣角,冲着他比划出一个可爱的大拇指,激动地说道:“坏家伙,你刚刚,看起来帅呆了!”
“就是,方哥,英雄啊,可比李景隆爷们多了!”李葵儿同样兴奋的说道。
方静之满脸带笑,伸手作势往下压:“低调,低调,本少爷,自然是比九江够爷们的。”
李景隆张了张嘴,看看人家三人,再看看自己。
果真,只有自己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此刻,最紧张的恐怕就是那名拿着锤子,准备表演胸口碎大石的男子了。
望着衣着华丽,贵气逼人的方静之四人,男子的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慌乱。
“这位公子,小人……”
方静之挥挥手,道:“那个什么,别表演了!”
伸手指了指被青石板压着的小女孩,方静之冲着李景隆一伸手。
李景隆瘪瘪嘴,就知道。
但还是从怀里掏出一沓宝钞,地到方静之的手上。
方静之挥了挥手里的宝钞,看着可怜的女孩说道:“这女孩我买了!”
元人男子明显有些为难:“这,这位少爷,这女娃子是小人的闺女,跟着小人走南闯北习惯了,不懂得伺候人的!”
方静之龇牙:“谁要她伺候人了,我买了回家当闺女养着不成!”
元人男子:“可,可小人就这一个闺女,全家……”
话音未落,就见一只脚已经踹到了他的肚子上。
李景隆飞起一脚,骂骂咧咧说道:“给你脸不要脸是吧,真当爷们是善男信女了。”
“我兄弟看好了你闺女,你给也要给,不给也要给!”
“再多说一句废话,本少爷要了你的命信不信。”
“出去打听打听,我李景隆说话想来算话。”
“拿上钱,赶紧滚蛋!”
周边围观群众,本来看热闹看的正起劲。
忽然听到李景隆的大名,顿时所有人就是脸色一变。
我得个乖乖,怎么是这个王八蛋啊!
众人看着李景隆的目光。
嫌弃,惧怕,恶心……
所有人目光复杂,脚下动作却是出奇的一致。
李景隆四人的周围,顿时就空出来一片。
方静之不可置信的眨眨眼:“九江,你名声这么差的吧!”
李景隆骄傲的一仰头:“客气,客气,自然是比不得老方你的!”
方静之龇牙,道:“小薇薇,难道我的名声也很差吗?”
蓝采薇给他一个美丽的白眼:“也就比姓的李的好那么一点吧!”
方静之哪里知道,最近这几天,他的大名已经已经开始在南京城开始传颂了。
确切的说,当他这次踏进应天府大牢之后,已经有人开始暗暗发力。
南京城出了个姓方的纨绔,无恶不作,抢老头的拐杖,踹瘸子的好腿,偷看官府洗澡,当街调戏良家小女子……
总之,乱七八糟的名声已经开始隐隐传开。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坐在皇宫里的那条霸道恶龙。
可惜,方静之对这一切并不知晓。
方静之道:“九江,所以,咱俩是一路货色?”
李景隆义父很骄傲的模样:“嗯,共勉,共勉。”
都是勋贵家出来的孩子,哪还不懂得这点操作。
当皇家真的看重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通常名声是不怎么好。
名声太好的人,皇家用着不放心啊!
方静之龇牙,他感觉,自己的名声还是很好的。
只不过是一个眼色,几名元人汉子就很老实的将压在小女孩身上的青石板抬了下来。
失去了束缚,小女孩当即跪在了方静之脚下。
声泪俱下,拜谢恩公。
方静之本想摸摸小女孩的脑袋以示安慰,但是看到那乱糟糟的头发中爬行的细小虱子,还是按住了自己的手。
方静之看着女孩,温声说道:“起来吧,你还有家人吗?”
小女孩抬起头,露出一张稚嫩,但是却已经显现出三分颜色的小脸。
“我没有家人了!”小女孩有些畏惧的看了元人汉子一眼:“我的阿爸阿妈,阿姐阿弟全都死了,去年下大雪,家里人全都饿死了!”
又是一个悲惨的小孩啊!
虽然小女孩后面没说,但是方静之也大概知道她是怎么沦落到如今的这个地步的了。
无非就是被汉子救了,然后被当做了赚钱的工具云云。
虽然听上去有些扯淡,但在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常事。
能在天灾人祸中活下来就已经殊为不易,又何谈其他的了!
俗话说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便是这个道理。
方静之点点头,转身看向蓝采薇:“要不,你带她回家?”
方静之目前所居住的小院落,如今只住了他与老罗刘宏福三人,倒是还有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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