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八章 阴影(3) (第1/2页)
蜜酒有两种酿制方法,不过第一种认真点来说,应该是调配而不是酿制,就像是很多酒馆与旅店中提供的那种所谓的蜂蜜酒,如果主人还算是良善的话,那么他会用麦酒或是葡萄酒作为基底,在里面倾倒上一小盅蜂蜜,如果主人过于吝啬或是卑劣,那么他只会端上来一杯故意被烧灼到滚烫的苹果酒或是酒糟,里面加的也不是蜂蜜,而是甘蔗糖或是甜菜糖,这种酒有时候就连水手或是游商那种粗糙的舌头都骗不过去,这个时候就要看酒馆侍女的身体是否足够丰满柔软,或是酒馆主人的拳头是不是足够大和硬了。
贵人们偶尔也会饮用调配的蜂蜜酒,在高地诺曼,施法者常会用少量的冬酒加入雪蜜保证自己的注意力能够始终集中并且亢奋,在需要长时间的施法时,这种特殊的药剂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种详细点来说,也应该被分做三类——一种是用蜂蜜发酵酿造后得到的干蜜酒,一种是在主发酵尚未完毕的时候停止发酵,从而令得一部分糖分被留存下来,人们称它们为甜蜜酒,最后一种是在蜜酒酿造完成后,加入蜂蜜,提高蜜酒的甜度与粘稠度,当然,最后一种蜜酒从工艺流程到原材料,耗费的时间心力是最多,最昂贵,与最为漫长的,所以几乎从未被当做一种商品售卖过,李奥娜为伯德温准备的蜜酒,同样是由王庭中的仆役总管们亲自精心酿制的,可怜他们辛苦了好几十天,得出的成品也只有那么一皮囊,雷哲却毫不犹豫地把它全都搬走了,相信那些尽心竭力,只希望能够受到国王褒奖——哪怕只是一个点头的总管们一定很伤心。
但无论是雷哲,雷曼,都不会去考虑这些,他们生来就是高贵之人,其中一个必将成为国王,而另一个则是国王的兄弟,一个将来的公爵,他们固然是善良的,但站在高处的时候,总是很难看到阴影之中的部分——伯纳也许想到了,但他也不会去做什么,因为王后殿下,曾经的诺曼王女李奥娜的侍女们会弥补这个小差错,或者是伯德温身边的骑士和侍从。大臣们也不会因此质疑两位王位继承人的品德与本质,他们甚至会纵容雷哲,伯纳思考着,也许是他们不希望再出现一个犹如伯德温这样严苛的国王——对领主与爵爷们来说,最好的就是曾经的老王这样的统治者,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相对的,他也不要求他人完美,但伯德温,人们会称赞他的勇敢与品行,但无尽深渊在下,在他要求他的臣子们与他保持一致的时候那就一点也不好玩了。
在宽敞的房间里,他们席地而坐,地面的石板干净的可以倒映出三个男孩的影子,一条被藏在衣箱里的鲸鱼皮斗篷被用作了餐布,香肠、干肉和木杯被随意地扔在上面,在倾听伯纳述说外面的种种新奇故事的时候,两位王子还能勉强盘膝而坐,但等到一个战役的故事接近尾声,皮囊中的蜜酒接近干涸,斗篷上也只剩下了几块干肉的时候,雷哲与雷蒙都展开四肢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脸还带着婴儿肥,被阳光照耀的红润可爱,但他们看上去仍然要比同龄人更高大一些,只是比不上伯纳,当然,他们也从未遭遇过伯纳遭遇过的那些事情。
“那个领主后来怎么样了?”雷哲问。
“他被斩首了。”伯纳说。
雷哲愤恨地挥动了一下拳头,“他应该被绞死,然后挂在城墙上。”
“这不可能,”雷蒙理智地说:“他是一个爵爷,不是盗贼,斩首是符合礼仪与传统的做法。”
“但就是他的骑士伪装成盗匪掠走了丑鸡,”雷哲说:“并且把她卖给了兽人,我们的敌人啊!”
“就算他犯下了谋反的重罪,我们也只能砍掉他的头,”雷蒙再次提醒道:“如果依照高地诺曼的律法,丑鸡也无权控告一个领主,而且她也没有证据与证人。”
“但我的父亲是一个国王,”雷蒙翻了一个身,用手肘托起下巴,“难道他没有这个权利吗?据说约翰王就这么做过。”
“所以他死了啊。”雷蒙理所当然地说。
“可惜的是他的死亡并不是因为正义和公正,而是因为阴谋与私利,”伯纳说:“不过他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借口——我想那个领主也是这么以为的,当我们在宴席上提到了丑鸡,并且宣誓要为她追索仇人的时候,他和他的骑士害怕了,所以我们才有了足够的证据与理由将他拘捕起来,并且处死了所有的不义之人。”
“但这样的手段并不是一个国王应该使用的,”雷蒙仍然懒洋洋地躺着,他的脑袋放在他的手臂下面,眼睛因为明亮的阳光而紧紧地眯着。“他将自身与忠诚于他的人置于险境。”
他的兄长撅起嘴,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不赞同。
倚靠着衣箱坐着的伯纳可以清晰地看清两位王子的面孔,他们有着海曼家族传统的红发,还有伯德温的灰色眼睛,这让他们看起来犹如烈火中的冰,或是冰中的烈火,问题是,虽然容貌相似,但他们的性格却大相径庭,让伯纳来说,雷哲毫无疑问地与伯德温无限制地接近,而雷曼更像是李奥娜,他不止一次地觉得,王后殿下做的决定可能是个糟糕的错误,毫无疑问,长子雷哲更适合成为一个冲锋陷阵的骑士,而次子雷蒙若是作为一个统治者,毫无疑问是非常合格的。
房间里突然安静了下来,伯纳等待了一会,将话题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一个令人不快,甚至不愿意去回想的聚会只能说是失败至极,在取得了一个预备扈从的资格之后,他停留在王庭之中的时间并不多,而无论是作为一个臣子,还是作为一个朋友,为了保持自己在两位王子心中的地位,他必须寻找任何一个机会以及不去容忍哪怕一丝一毫的差错。
“丑鸡夫人有在我们离开王都的时候回来过吗?”伯纳问,然后两个小王子都立刻点起了头。
“不过伯纳你还是不要称丑鸡为丑鸡夫人了,”雷蒙说:“她不喜欢这个,说是一听到这个称呼她就很想提起斧头砍人,所以她只允许我们叫她的名字。”
“她在王都停留了几天?”
“五天,”雷哲说。“五天四夜,”雷蒙补充说:“和每一次一样,带走武器、补给和愿意成为他们之中一员的战士就离开了。”
“她还是不愿意回来?”李奥娜殿下所给出的待遇可能是王都中所有女性梦寐以求的,成为王子们的导师,王后殿下的女官,有一个显赫的爵位与领地,而且王后不止一次地询问过她,只要丑鸡出现,她就会问一次,而且她承诺过她的旨意将会是永远有效的,但丑鸡从未动摇过。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她受到了绝大多数诺曼人的尊重与爱戴,即便在外表上她甚至无法与初至王都的潘妮相比,潘妮虽然容貌平凡,行为粗鄙,但至少还能看得出那是一个女人,而丑鸡似乎已经完全脱离了性别的桎梏,她看上去不像是个女性,更不像是一个男性,每个人看到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天啦噜,我看到了一个战士!”
雷哲和雷曼也都很喜欢这个在言谈上几近于一个聋哑之人的女性,因为长时间地奔袭在荒芜的平原上,面对着的敌人都是一些耳明目聪的兽人,她和她的同伴几乎不说话,只用手势比划,一年两年之后,她都快要忘记了如何说话了,而且她也没有接受过所谓的教育,不会书写,也不会阅读,掌握的单词也少得可怜——但她虽然不承认自己是两位王子的导师,可是呢,只要有时间,她还是会努力说些什么给雷哲和雷曼听,因为缺少词汇量,她的叙述永远是干巴巴的,像是“下雪了,等到天有光了,有些人已经硬了,有些人的手和腿都不能动,有些人的眼睛瞎了……我们就走了,救吗,我想救,但是不能,小火,大火,都不可以……野兽,能够闻到,我们走,不能走的,留下……”;还有“一个帐篷,祭司的,养有毒的虫子,进去的人,全都死了……”;还有“小野兽,狼崽子,有牙,有爪子,不能留,它们,记得住气味,记得住,放了……会带着野兽,跟在我们后面……”;“最后,油脂,要用油脂,野兽,会假装死掉,但火,不会说谎……”……
有大臣激烈地反抗过李奥娜做出的这个决定,在他们看来,让一个没有血统,没有姓氏,连容颜与身姿都是那样不堪的女性来教导两位王子,简直是一个愚蠢而又荒谬的奇想。如果想让王子们拥有果敢与坚强的美德,让侍女们来为他们念诵有关于英雄的故事与诗歌难道不会更为优雅与体面一些吗?而且很快,王子们也会有自己的侍从,骑士,甚至是军队,他们根本不需要从一个卑微的兽人奴隶那里得到些什么……所谓的指引。
但伯纳觉得,也许丑鸡并不能教导两位王子如何吟诵优美的诗歌,或是跳出轻盈的舞步,就连教导王子挥动刀剑也不可能,因为丑鸡根本没有武技可言,她所有的技巧都是从与兽人们的生死搏杀中获得的,站在她前方的只有敌人,她永远也不会懂得什么叫做点到为止,她必须更快,更强,更有力,更不留余地,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与同伴的性命不会因为一时迟疑而丧失在兽人的爪牙中。
丑鸡能够教给王子们的大概只有一样,那就是对于兽人的刻骨仇恨与永无止境的警惕。无论将来要成为高地诺曼国王的雷哲,还是要成为雷霆堡领主的雷蒙,这都是必须的,第一条件,位于所有的要素之前。
关于这点,也许丑鸡也很明白吧。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地说,说,说,即便王庭中对于她那些嘶哑难听又结结巴巴的叙说的嘲讽与玩笑从未消失过,但她会在乎吗?伯纳笑了,那个坚强的女性,根本不会在乎这些,就像是瑟里斯人的传说那样,一只飞翔在高空中的神鸟,只喝源头的泉水,只吃竹子的果实,但它飞过一只乌鸦的时候,乌鸦却以为它要抢夺自己的腐肉而冲着空中大声叫嚷。她们又怎么能够知道,丑鸡所想要达成的愿望有着多么的伟大和高尚呢?它看上去是那样的渺茫,但正是因为这份渺茫,才格外地令人尊重与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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