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话 太阳之子(7) (第1/2页)
今天又是为民除害的日子。
噢,这么说太不谦虚了,应该美其名曰好人好事。我是一个十分乐于助人的超级英雄……噢抱歉,可能有点骄傲了,那就勉为其难删掉“十分”两个字吧。
虽然我经常行侠仗义,但因为平时喜欢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所以也没有人歌颂过我的丰功伟绩……噢我不是在埋怨什么,我并不会怪罪那些龌龊下贱又瞎了眼的蠢货,毕竟我一直是名伟大而高尚的社会奉献者。
遥想半个月前,一位离家出走的少女在夜晚坐上了我的网约车,情绪激动地向电话咆哮“不要你管”。我观察了一下她的容貌打扮,估测年龄还未成年,如此娇嫩可人的花儿,不知是被哪个王八蛋欺负了,竟是哭得梨花带雨,我心中顿生怜悯疼惜之情,便询问原因。
她抽抽搭搭说了一堆,我没怎么听清,大概意思是想要逃离父母以爱为名的掌控,请求我开车兜风,去哪都行?为了让她重新感受到爱的温暖,我一边安慰着她,一边偏离市区的路线拐入了郊外的荒山野岭。
当我停车透露会无偿给她注射“真爱”的时候,少女后知后觉惊喜地尖叫,跳车想要推辞我的好意,我只好无奈地抄起座下的铁棍,追上去打断了她的双腿。
那是我首次助人为乐,兴奋之余动作难免有些粗鲁,不过她没有介意,躺倒在草丛里扭动身体发出悦耳的叫声,明显是在欲迎还拒。
我对着车灯将她翻过来,发现她已经感动得泪流满面。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掀起她的裙子,迅速宽衣解带,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与她共赴巫山云雨。
少女坚持了片刻,便在巨大的幸福中晕厥了,我担心她醒来会继续被这个险恶的世界摧残,为确保她能永远快乐,干脆就一棍子送她解脱了。
做完这一切后,我感到有些空虚,即便我反复温暖她冰冷下去的胴体,空虚感也没有消失。噢!原来是我的肚子在提醒我,少女的肉身不能遗留在肮脏的现实里遭受玷污。
我恍然大悟,如此神圣的净化仪式非英雄不能做到,只是我的品格还欠缺了一丁点无私,光惦记着收藏真人倒模,居然在这舍生取义的壮举上犹豫了。
经过长达一秒的深刻反省和两秒的思想斗争,我终于决定牺牲自己——架起火堆,肢解食材,把少女烧烤成美味,吞入腹中,为其实现圆满的升华。
不日,公安机关有幸瞻仰了我的光辉事迹,立马派遣了三名警察,热烈邀请我回去接受公开表彰。低调的我不愿意万众瞩目,义正言辞地表示拒绝,他们就激动得一拥而上想要侵犯我,我持刀进行正当防卫,他们又掏出枪来指着我。
我委屈极了,我能理解他们的爱慕与崇拜之情,知道他们是迫切希望我名垂青史,不愿看到“将军孤坟无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的悲剧上演。我自然不想做那个将军,可我也不能当那个戏子,否则岂不是愧对“英雄”二字?
然而我低估了人性的阴暗与疯狂。
他们得不到我就要毁掉,一言不合就颠倒黑白,不仅添油加醋地开始抹黑我、诬陷我,还动用暴力迫使我屈服,给我扣上“强奸”、“故意杀人”、“侮辱尸体”等莫须有的罪名,连拖带拽要把我押进监狱,实在是无法无天、可笑至极!
我悲愤万分,以为这辈子将声名狼藉死无葬身之地,但就在我绝望之际,突然天降正义……感谢上苍让我重获新生,赐予我制裁邪恶的伟力。
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我以悲天悯人的胸怀宽恕了三位粉丝的大逆不道,并教育他们洗心革面,叮嘱他们:为了天堂的少女不孤单,人间的父母不哭泣,请务必找到受益者的亲属,鸣枪欢送他们去见上帝。
经此一事,我感觉肩膀上的使命感又沉重了几分,扫黑除恶,改造这个病态丑陋的社会已经迫在眉睫,超级英雄,show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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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我在没有红绿灯的公路地段发现了一只老鼠,它似乎是活得不耐烦了,仗着走斑马线就省略了“一停二看”,无视左右交通大摇大摆地上前,看我控制车主把刹车当油门踩,一脚送它去西天。
很多追尾碰撞事故都源于老鼠,如果让它们开车,那便会进化成横冲直撞、永远不遵让行规则、乱抢车道的孤儿。
我相信大部分车主内心也一定会咒骂这种晦气的玩意败坏心情耽误时间。
送老鼠下地狱,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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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该死的狗东西,哪个龟孙天还没黑就用远光灯射我的眼睛?就算是天黑了,你踏马也应该知道车流量大的路段不能随便开远光灯吧?你是瞎子吗?我不开灯都能看见路,你要用远光灯?还有旁边那个打转向灯的杂碎!是不是赶着投胎?这么喜欢插队?见缝插针是吧?
呼——淡定,我要淡定,虽然它们净爱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但我是超级英雄,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控制它们狗咬狗,来一场速度与激情的碰碰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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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乃万恶之源。
财富,集恶源之魔。
散溢财,是以恶源得以善终。
达而不兼济天下者,是为狗。
不济天下尚不仁者,是为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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