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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

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 (第2/2页)

秦月决定,明天一早动身。
  
  人们常说,人在旅途的前半程,脑子里想的多半是出发,而到了后半程则总是想着到达。
  
  到了郑县已经是后半程了,反正少夫人和李如玉现在是归心似箭。特别是李如玉,离家越近就是越思念老父老母。听秦月说明天一早动身离开,两个人都很高兴。
  
  出郑县的时候,秦月一直骑在马上,想法是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并没有人注意她。她的双眼也一直没闲着,也没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人。
  
  这时候,她突然想到,自己有一件事没办好,就是一进郑县,应该把动静搞大一些,知道自己来了说不定那个男孩会主动找自己。
  
  秦月对牛头山有一种特殊的情结。去京城还有一条稍近一些的路,但不经过牛头山,秦月还是选择了经牛头山的路。
  
  快到牛头山时,秦月眼前总是浮现一个画面,就是原来的强人头、现在的牛头山大掌柜飞身一跳救人的一幕。
  
  看到牛头山酒肆了。
  
  那个已经熟悉了的店小二,正站在店门前,他老远就认出了秦月。
  
  店小二不拿秦月当外人,一见面就告诉秦月了一个好消息。
  
  原来的强人头,也就是现在的牛头山的大掌柜,现在秦月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唐传文。
  
  他虽然已经改恶从善,但总还有一把刀悬在头上。就是他在家乡还有案底,还在受到通缉。
  
  就算他已经金盆洗手,成为规规矩矩的生意人,但还是要隐姓埋名;也就是说,还是不能以真实身份见人。
  
  唐传文没犯事之前,曾经是家乡一个首饰品店的账房先生。
  
  他是个勤快人,上工时,他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店里,下工时,则是最后一个离开。
  
  他只想努力做事,只是想给掌柜一个好的印象。
  
  但是,想不到却因此给自己惹下祸端。
  
  首饰品店丢了一件很值钱的首饰,掌柜的报了官,官府派人查案。办案人也确实很认真,经过认真勘察,排出了有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既然是内部人作案,办案人员把目光转向內部。
  
  除了唐传文,首饰品店还有几个伙计。
  
  办案人员下了很大的功夫,也查了很长时间,最后的结果是:包括唐传文在内,没找到任何人的作案证据。
  
  官府办案的,姓林,人称林铺头,号称神探。是个好大喜功的人,把自己的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一个这么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还叫什么神探?也就是说,经他手的案子是不能不破的。没找到犯罪证据,怎么办?
  
  神探毕竟是神探,找不到证据可以推理,可以靠丰富的想象力想象,可以凭空推测。
  
  不管是推理、想象,还是推测,最后的结果是唐传文被确定为罪犯。
  
  而定罪的根据就是他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
  
  神探的理由很充足:第一,一个人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这容易吗?肯定不容易,但这个人做到了。说明什么?说明这人和别人不一样。不一样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别人都没做案他做案呢?神探没说。就只能靠别人自己去想象了。
  
  第二,一个人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这人总得图点什么?他图什么呢?
  
  神探问掌柜:“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给奖励吗?”
  
  掌柜的连连摇头,说不给,也没给过。
  
  听了掌柜的话,神探眼睛一亮,“还是呀?事情不是很明显吗?”
  
  至于事情是怎么个明显法,神探又没说。但他的表情已经告诉大家,这还需要说吗?看来,有很多事情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这个人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他就有了充足的作案时间,就使他得到了得天独厚的作案条件。
  
  至于有条件作案和作没作案,是不是一会事?没有人问,神探当然也就更没有必要说了。
  
  总而言之,唐传文被抓到官府。
  
  自己没做他当然死不承认,但神探有办法:“不让他吃点苦头,他能认帐吗?”
  
  于是官府就用重刑逼供,唐传文一开始还能挺着,但他终究是血肉之躯而不是钢铁铸就,最后受不了没完没了的严刑拷打而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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