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一份契机 (第2/2页)
可遗憾的是,大道仅容一人。
一人得道,此路断绝。
便是能够沿着足迹继续探寻,也注定无法与其相争。
后来者纵使侥幸一窥其中光景,也不可能真正接近。
不过,道就在那里。
得道者成道,并不会让道就此消失或者隐去,只是永远无法再抵达终极。
后来者纵使无法与其争道,借此机会观摩一番,对自身也有着极大的好处。
顾担的肉身很强,但神魂却也不逊色多少。
其中未尝没有当初观摩姬老冲刺先天之时,坐而忘道的原因。
直到这个时候,顾担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仅有姬老冲刺先天的时候,出现了那般变故。
向道之心,至真至纯之心。
姬老求道,求的却并非得,而是知。
神魂契合,感召天地。
机缘巧合之下,终入坐忘之境。
连带着一旁观摩的顾担,也因此被拉了进去。
这并非是谁在暗中谋害,而是天地间原本就有的‘规则’,甚至曾是一条成体系的道路。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的见识过于短浅,对这份埋藏在岁月中的秘辛不得而知。
所以也理所当然的,虽然侥幸进入到了坐忘道的状态,却要舍无忧,舍去自身,身融天地。
一直埋藏在顾担心中的一根刺,今日终于拔出。
那并非是谁谋害,也并非是谁刻意设下的关隘。
大道就在那里,近者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唯看自身。
欲得道者,若不能抵御大道的诱惑,必将以身融道,烟消云散。
坐忘道,虽对自身有好处,但风险也是极大。
最关键的是,对于绝大部分修士而言,都是被动进入那种玄奇的状态,根本不懂得如何掌控,甚至连怎么回归自身都不知晓。
最终,难免落得一个身死道消,在沉迷于无上大道之中,迷失自己,舍我无忧。
虽然这理应是一次‘机缘’,可这种机缘的风险委实非同一般的大,一个不小心,便将命给玩了进去。
书中有说,一旦进入到坐忘道的状态之中,一定要时刻铭记真我,不可当真贴合大道,否则必将被大道同化。
个人的力量,是根本无法与大道比肩的。
唯有保持住真我,让大道好似浪潮般在眼前翻滚而不真正涉身其中,才能够维持住自身的存在。
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
将书翻到末页的那一刻,一页心法秘术赫然显现。
其名《临渊行》。
顾名思义,如临深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相比于正常心法让人始终保持本心,临渊行却是剑走偏锋,越是得近大道之时,越是如临深渊,唤起人内心中最大的恐惧,以此来保持自身清醒,甚至强行退出坐忘道的状态。
这当然不是什么正统的,最为完美妥善的解决方法。
就好像拿一根绳子栓在脖子上,一旦想要倒头就睡,绳子就会瞬间勒紧,以此来提醒自己莫要睡过去。
简单、粗暴。
但好用。
常人无力去与大道相媲美,自然会迷失在大道之中。
那就只好对自己下手,以痛苦让自身清醒。
等到自身有余力应对天地同化,真正欣赏大道之美时,再另寻他法也不迟。
“如此,冲刺先天之境时,便是再遇坐忘之境,也起码可以保全自身了。”
顾担深吸了一口气,当初看来的无解之结,如今已有了应对的办法。
虽说坐忘本身是一种机缘,可把握不住的机缘,暂时放弃也未尝不是一种智慧。
现在唯一剩下的问题,便是凝练血炁。
血炁迟迟没有任何的进展,十四年来百般尝试,顾担分明已是烂熟于心,闭着眼睛都能够将其做到,但不知为何,便是后天之炁,都一次未曾成功。
如果炼气士都是这般难度,安能成为一条修行路?
可惜,他已经找不到炼气士来为他解答,一切仅能依靠自己。
排除了一半的险阻,可还有另外一半在等待着他,若不能将其跨过,也只能不住蹉跎。
顾担分明感觉到,他已至临门一脚,可关键之处,就在于那一脚如何落下,血炁凝练。
他排除掉了所有杂念,一心投入修行之中。
伴随着第六瓣莲叶开展,他的神魂强度也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提升,更有坐忘洗礼,神魂强度今非昔比。
便是再修习《临渊行》也很是轻易的入门。
可唯独在炼制血炁之时,无有什么变化。
失败、失败,还是失败。
似乎,炼制血炁的途中,缺少了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导致每一次的尝试,最终皆以失败告终。
顾担也只能不断的尝试,如果缺少契机,那就用数量来暂时填补。
起码,他对炼炁之法的掌控,的确是越来越得心应手。
时日的推移之中,庄生寻来。
“鲤跃龙门之景又要开始了,孔兄,该出发了。”
眨眼间,又是一年过去。
庄生已是满头白发,精神倒是仍旧振奋。
顾担面庞无甚变化,只是整个人越发的内敛,像是收锋于鞘的宝剑,又似海边安静的礁石。
“既已赏过,何须再赏?”
顾担略有些不愿,他在抓紧时间,想要尽快凝结出真正的后天之炁。
“此言差异。同样的风景,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心境,自然能够感知到不一样的东西。
有的时候,若眼前不得解答,或许触类旁通之下,有所感悟也说不定呢?”
庄生将仍想闭关修行的顾担给拉了起来,“走吧走吧,远离人烟,反倒容易让自己钻了牛角尖,多看看这苍茫大世,未尝没有收获。”
瞬息之间,十五年已过。
仙临一百零四年。
顾担与庄生又来到了龙门山上。
故地重游,一切好似都没有什么变化,山峦依旧。
直到一道婀娜起伏、英姿飒爽的身影向着二人临近而来。
“两位前辈,又见面了。”
她如此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