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血字的研究》太过简单? (第1/2页)
《福尔摩斯》第一部的开头,是以华生的第一视角来叙述的。
简洁的介绍,让“我”的形象跃然纸上。
华生是一名军医,因伤从战场上返回英州,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花费不大的住处,于是乎,华生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合租。
“原来是这样……”
“不是军医侦探,我说呢……”
“这才是这部的主角福尔摩斯,期待!”
“感觉是本本格推理系列啊啊!”
……
第一批拿到《福尔摩斯》的读者,顿时沉浸在了书籍之中。
而且比起《哈利波特》前期的缓慢,《福尔摩斯》一上来可谓是完全吸引了读者们的眼球,就在第一章,华生与福尔摩斯刚刚相遇的时候,读者们就被震撼了。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在见到华生的第一面,福尔摩斯就这般说道,顿时令读者们一愣!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福尔摩斯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与华生探讨着有关于血液的实验,在这段描写中,实际上就是在进行人物塑造,从说话的谈吐语气,到对于化学知识的熟悉。
说起来,在前世的评价中,福尔摩斯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才,知识面非常广,同时也狭窄,仿佛专门为打击犯罪储备。
对文学知识,哲学知识,天文学知识,政治学知识几乎是一窍不通。
可是对于打击犯罪所需要的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乃至是地质学知识,都有着很深的造诣。
“贝克街221号。”
李璃月喃喃念叨道。
这是华生与福尔摩斯的住所,同样是任何前世的福尔摩斯迷都记得的一个住所!
剧情的节奏很快,几個刑期过去,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多了些了解,在华生的视角之中,福尔摩斯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极其惊人的,并且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学识异常渊博!
“竟然是这样的侦探形象吗?”
不同作品里的侦探形象不同,可毫无疑问的是,福尔摩斯这个形象从描述来看是极具魅力的。
不断的辛勤工作,获得更多的知识。
“案件要来了吧!”
“悬疑推理,这才是重点。”
“没想到老贼竟然真的会写本格推理啊,这个难度很高啊!”
“千万不要质疑老贼……”
接下来,剧情不出读者们的预料,案件到来!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在就昨夜,劳瑞斯顿花园街一间屋子里发生了一件凶杀案,死者是米州人,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既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
唯一的线索,是从死者身上还滚下的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的RACHE“复仇”一词。
屋子里面虽有几处血迹,可是死者身上并无伤痕。
这是警察厅的侦探来信邀请福尔摩斯探案!
而这部《血字的研究》,正式拉开了帷幕。
……
“卧槽!将案件设置的这么牛逼?”
“还是这个年代的侦探对味,现在刑侦和十九世纪的侦探已经完全不是一个东西了!”
“虽然是英州风格的,可是我看起来比《哈利波特》的时候更流畅啊!”
观众们纷纷感慨道,脸上的兴奋之色愈加浓郁。
现代的刑侦技术不可谓不先进,先进到计算机算法能够根据某个人的衣服或者走路姿势就从海量监控中找到一个人的行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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