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福尔摩斯的人物塑造!! (第1/2页)
用一句话概述《四签名》的故事,就是这起案件讲述了贪婪的军官舒尔托,背信弃义,想要独吞宝藏,多年惶惶不安,最终招来家族灾祸的故事。
一箱宝藏,四个签名。
在这之后,这本书写出了对于人性的考验。
这种情节与情感,在现代这个社会之下,是很容易被被读者所领会的,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在面对巨大的财富,人性的贪婪都会暴露无遗!
……
“太棒了……”
“实在太棒了。”
这部《四签名》的篇幅同样不长,李璃月一边阅读的时候,一边在心中止不住的赞叹道。
《四签名》与《血字的研究》拥有着很多相似之处,第一,就是整体的结构。
上半部讲述的是破案的故事,下半部讲了不少犯人的故事。
第二,那就是每个凶手的动机,都能写成猛赚同情分的“悲怆”情感,这是老贼标志的风格,
不说远的,就说在全九州爆火的《鬼灭之刃》,这部作品之中的上弦鬼,下弦鬼,都拥有着属于自己的悲情故事。
或许因为他们做恶多端而不被原谅,可观众偏偏就是能够共情。
这个共情不是同情,而且理解作品中的这個角色,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行为,一旦共情,书籍中的人物情感应该就可以说全部都成立了。
可对比起《血字的研究》,《四签名》为什么能够得到李璃月这样的赞叹,就是因为这部作品的故事非常吸引力,从梅里太太找到福尔摩斯的那一刻开始,读者们就从一个一无所知的视角,渐渐了解了事情的全貌。
最后再由老贼揭露所有的真相。
这一种畅快感是《血字的研究》很难带来的,《血字的研究》给读者的感觉就是自己正在爽呢,然后就这么突然结束,泄了!
读者就很懵逼。
“就这么结束了?”
案子的笔墨太少,福尔摩斯解决的太过容易。
可《四签名》不同,虽然依旧没有将全部的笔墨放在“悬疑推理”之上,更加侧重于“四签名”这个犯罪故事本身的描写。
但是故事情节的精彩,依旧让观众忽略了这一点。
其中有一段剧情,就是泰晤士河上追凶的那一段,看的万千读者是血脉喷张!
“画面感实在是太强了!!”
“这是老贼的优势,是悬疑作者很难写出来的画面感……”
这一段描写,令李璃月都有些咂舌,单单从这方面来说,自愧不如。
老贼是网文出身,网文写作,最重要的就是画面感,从各个方面,绞尽脑汁去描写。
可实体书的写作方式不同,再加上本身悬疑推理作品的写作重心一直不在这里。
……
当小翔正太翻完《四签名》的最后一页。
猛然间沉默了。
这并不是因为小翔正太觉得《四签名》这本书有多么“神”,而是老贼延续了《血字的研究》的写作模式以及写作风格!
整体结构没有丝毫变化,可剧情却精彩了很多,代入感更深。
就连小翔正太都不得不赞叹,这是一部精彩的作品。
正是因为如此,小翔正太才有种被打脸的感觉,因为就在前几日,小翔正太在接受瀛州采访的时候就说这样的写作方式,在推理作品中很难行得通。
可现在……
“是不是我自己,太过狭隘了?”
“就是因为这样,我的作品才差了一筹?”
小翔正太喃喃道。
这个“狭隘”,并不是说自己公开表示不喜欢《血字的研究》。
而是对于自己写作方式的思考,是不是自己的写作太过狭隘。
故事为推理服务,还是推理为故事服务,这两种写作模式,会呈现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作品,可之前小翔正太一直死认一种风格,并没有去尝试另外一种。
《四签名》算是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让小翔正太猛然醒悟了过来。
人都是这样,当一个与你理念相悖的东西出现之时,第一时间会是排斥,直到某一刻意识到这个东西或许有一定道理,才会去仔细思考。
故事多,推理少。
故事少,推理多。
都是思路。
而且显然老贼在这部书里,不仅仅想要写一个单薄的故事,还有对于人性的讨论,以及反映了曾经对于印州的殖民掠夺!
最后的结局,在小翔正太看来同样是意味深长。
在这部书籍中,所有企图拥有这份宝藏,这份财富的人,要不就是死于非命,要不就是最终被捕。
而财富,却在斯莫发现自己,快要被警察追上,走投无路的时候,将宝物分散抛在了大约5英里长的泰晤士河中。
宝藏最终散落在泰晤士河里无法找寻。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呈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对不义之财的贪婪,终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幸,就算是获得了不义之财,也会惶惶度日,终生不得安宁。
人活在世上,如果是不得安宁,有愧于心的状态,那就实在是太过可悲了。
“哎……”
“精彩。”
小翔正太微微一叹。
虽然他依旧不认为,《福尔摩斯》这两部是“神作”级别的作品,可小翔正太却从这两部书籍中,感受到了老贼这名作者,之所以会在九州爆火的原因!
任何现象的存在,都是有迹可循的,有道理的。
就算是烂片爆火,大家依然应该去独立思考,深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
“666666!《四签名》太精彩了!”
“我焯!丫的,华生竟然娶老婆了?”
“老贼的作品,千万要防着,说不定之后华生的老婆就会死,我都有阴影了!”
“《四签名》太硬了!依旧是这样的写作模式!没有改变!”
“华生很快就要和梅丽结婚喽,哎,可惜福尔摩斯因为又没有案子,沉溺于可卡因的瓶子……”
“福尔摩斯实在是太有魅力了,天哪,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老贼书籍里的某一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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