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疯狂的小丑!混乱的哥谭!(下) (第2/2页)
规则很简单,人性博弈。
如果双方都不选择引爆,12点一到,全部炸掉!
可要是谁先按,那么自己这一所船的人就可以存活。
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寻常简单的“游戏”,而是一个试探人性底线与复杂的“游戏”。
要知道,在文娱作品中,观众或者读者嘴巴一张就是人性,就是冷血,就是不要圣母,就是开杀!可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是正常人。
任何一个正常人,在面临这种囚徒困境的情况下,都不可能第一反应去杀掉对方,即便是陌生人……
如果真的第一反应就是动手杀人,那估计真的体内有犯罪因子,建议严查。
可小丑的这个局妙处就在于这种囚徒困境的危机不是来源于自身,对方只要按下按钮,不管对方的选择如何,至少自己是绝对安全的。
一瞬间,整个载有市民一方的船上就开始骚乱起来,有要求按下按钮的,有要求投票的。
而载有市民一方的船最后投票的结果,按下按钮的一方压倒性取胜,可没有人愿意按下这个按钮,因为一旦按下,结束的就是对面一整船人的性命,是天大的罪孽!
加上这个选择并不是某一个人的选择,所以更是退缩。
而载有罪犯一方的船,却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相貌,可令影迷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光头罪犯说自己会按下按钮,随后接过按钮,直接一把丢出了窗外!
“我去!”
“真男人!”
“罪犯一般都是比较野性的……”
“你们说,这按钮会不会是按自己的啊,以小丑的风格来说。”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有这种可能,而且可能性很大!”
“蝙蝠侠和小丑最终的对决开始了!”
……
市民一方是因为无人敢按,罪犯一方是因为按钮被丢了出去,所以导致时间到,两方都没有按下。
影迷们也不知道这究竟会呈现什么样的结果,因为小丑的话压根就不能信,说不定小丑故意这么说,实际上是留下了一条生路,那就是双方都不按,考验人性。
就在影迷们期待着最终结果的时候,蝙蝠侠和小丑的最终对决开始!
蝙蝠侠找到了小丑的所在地,与小丑以及其部下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超级大战!
“嚯!”
“这动作戏!真的是绝了!”
“小丑面对蝙蝠侠,正面战斗力还是弱了一点,毕竟是普通人,蝙蝠侠有装备。”
“还是小丑更帅!不接受反驳!”
……
剧情之中,两艘船都没有被引爆,正当小丑想要手动引爆的时候,蝙蝠侠突然暴起发难,逆转颓势,在一番激战之后,总算制服了小丑,从半空中拉住了即将坠楼的小丑,而小丑依旧是那副表情,完全不怕死。
“喔,你呀你呀,就是不能让我死一死。”
小丑的话语没有停下,依旧是小丑式的输出着,而最狠的这句话,自然就是:
“等他们的精神支柱毁灭,就不会有了。”
“等他们亲眼所见一个真实的哈维丹特,还有他所有的那些英雄事迹。”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会把哥谭市之魂的较量,全寄托在与你的拳打脚踢之上吧?”
“怎么可能?”
……
“卧槽!杀人诛心!”
“太狠了小丑!”
“小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在正面战斗赢蝙蝠侠,而且他知道,蝙蝠侠不会杀他!这就是没有道德的依仗。”
小丑戏谑的语句,直接向影迷公布了他的全部计划。
他的计划就是要让“毁灭”后的哈维,这个哥谭市良好市民的精神支柱彻底摧毁,而之前的一起诶,小丑做到了。
因为与其同时的哈维不仅仅完全黑化,还直接杀掉了和之前瑞秋之死案相关的一众人员,早就突破了自己原来的正义准则,而是选择用自己的双手亲自惩戒罪恶,发泄内心的愤怒。
影片到了这个时候,也开始逐渐进入到尾声之中。
在一整部片子之中,小丑几乎是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如同神仙一般,每一个局都精妙到了极点,最后这个难题,蝙蝠侠要怎么解决?
还没有等影迷们细想,影片就给出了最后的答案。
“小丑赢了。”
“哈维苦心经营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
小丑确实赢了。
因为哈维堕落了,堕落到一种癫狂的地步。
蝙蝠侠也杀人了。
在最后的拉扯之下,面对被哈维劫持,戈登无辜的孩子,蝙蝠侠不得已一脚将哈维踹下了高层,导致后者直接坠楼身亡……
“原则被打破了……”
“小丑竟然赢了……”
在文娱作品之中,极少极少出现反派获胜的情况。
可这部《黑暗骑士》完全不同。
看似小丑被蝙蝠侠逮捕,可只要是看了这部影片的影迷,都不会认为在这部片子中正与邪的较量是这样简单的是,小丑一直在挑战着蝙蝠侠,挑战着捍卫,挑战着人的底线,原则!
事实就是,小丑几乎全部都成功了,除了船只的人性考验。
“死了5个人,其中两个是警察,你永远无法抹去这些事!”
戈登这般说道。
哈维的一切,已经被小丑毁灭的干干净净,一旦哥谭市的市民知晓他们心中的正义化身干出这样的事情,那么整个哥谭市的秩序都会崩塌!
“不……”
“不能让小丑得逞。”
就在戈登抓狂之时,蝙蝠侠从地上缓缓站起。
因为前面的剧情实在是太过精彩刺激,冲击力巨大,所以影迷们一时间脑袋是懵的,完全思考不到答案。
可蝙蝠侠,给出了这个答案。
“哥谭市需要真正的英雄。”
“……”
“就算我无恶不作吧。”
“因为我不像丹特,我不是个英雄。”
“是我杀了那些人,反正我一向如此。”
“为了哥谭市,我可以是任何一种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