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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考虑的。”林义龙并不答应。
“看起来我的建议并没有说服你,我能知道原因么?”世伯问道。
“是这样的。我和邦妮经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林义龙故作苦恼状,“我一直都不算有实绩,是不是也没办法‘服人’?”
确实如此,除了平均成绩比邦妮更差,林义龙现在的专业领域并不是之前负责的企业法务。就算是阿伦-宾汉姆顿这种“魔力圈”的律所,也不会把最赚钱的金融法务类业务让他染指。至少对比起来,他和邦妮是很类似的。
“这……”Lynn没有谁都行,林义龙是不可或缺的。Lynn最主要的伦敦方面的业务暂且不算,单单考虑香江分部,律所的主要金主都是林义龙介绍来的(其实是他掌控信托旗下的企业)。倘若林义龙要从香江分部抽身,那么客户稳定是很难维持的。
“难道找有实绩的人不比没有实绩的人强么?”雷的父亲于是转换了思路。
“我承认是这样的,可负责经营合伙人并不特别需要特别懂专业知识。”林义龙道,“不然,我们也就不需要授薪合伙人了。在我看来,就算邦妮可能在专业方面稍稍有些瑕疵,但很明显地,我们在香江的其他授薪合伙人并没有像邦妮这样有过担任支援方面的经验。”
这位前法务官看了看林义龙,知道林义龙的意思是他和香江的其他在所律师(多数都是他招聘的)没有相互信任,但合伙人之间只需要的就是这一点。
“你不怎么跟香江分部的这些人见面,是没有办法增加信任的。”这位世伯决定最后努力一下,他提出了一个在经营者看来无法忽视的理由,“就内部管理来说,晋升制度不明确打击大家的士气。”
“你说的是有道理的,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会对几个授薪合伙人进行面试,看看他们有没有能力管理律所。”林义龙想要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局面——因为对邦妮来说,统领香江的业务是“意外之喜”,虽然得到过林义龙的“挑战前夫”的许诺,她却并不指望能够马上接手Lynn在香江分所的业务。
“如果世伯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进行视频面试。”林义龙又加上了一句,“除了我们外,我想让我们都熟悉的一个顾问律师担任面试出题的出题人和主考官,你看好不好?”
“你说我们都熟悉的人?我能问问是谁么?”雷的父亲一下子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自己和自己儿子同学有什么社交上重叠。一旦自己拒绝林义龙提出的人选,有可能站不住脚,而且可能损害自己在“熟悉”的人的心目中的形象。
“吉尔斯勋爵。”林义龙说出了一个让世伯非常熟悉的名字,“之前是香江高等法院的非常任法官,也曾经和世伯一起在香江律政司共事过。”
“对吉尔斯勋爵,我没有反对意见。”雷的父亲说道。